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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签证/居留许可

1.入境签证

1.1请凭有效普通护照、我校的《录取通知书》、《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申请来华X1或X2签证。

1.2外国留学生来校报到必须携带我校《录取通知书》、《签证申请表》(JW201/202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原件,并持普通护照、长期学习签证(X1)或短期学习签证期(X2)在我校指定时间窗口入境。

1.3持非学习类签证入境者,我校不予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

2.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

2.1校内住宿

在校内留学生公寓住宿的同学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办理境外人员住宿登记手续。

2.2校外住宿

住宿校外的同学自入住房屋24小时内,必须前往属地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将《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回执单》交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扫描留存。

在读期间,如果你的校外住宿地址有变化,须在24小时之内重新办理校外住宿登记手续。

3.体格检查或验证

3.1需要检查或验证的对象

l 持X1签证入境的留学生;

l 持X2签证入境、在中国持续停留时间超过6个月的留学生;

l 初次申请居留许可的留学生

l 居留许可过期3个月,再次申请居留许可的留学生

3.2健康检查或验证须准备以下材料(仅供参考):

l 有效普通护照原件和复印件1份;

l 已在本国内体检者,提供全套体检原始报告;

l 2寸证件照4张;

健康检查费300元左右,验证费70元—400元。

注意:体格检查之前,应保持空腹。

3.3 办理体格检查验证的部门为北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地址:武汉手机江夏区高新大道430号,武汉海关综合实验楼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1:00

咨询电话:86-27-87834283

4.首次办理居留许可

持X1签证入境的留学生,必须在入境之日起30天内办理居留许可。逾期不办者,将以非法居留受到中国有关法律的惩罚,罚款自理。

持X2签证,且签证有效期长于实际学习时间,不须转换为居留许可。在中国持续停留时间已超过或将超过半年以上的学生必须办理居留许可。

应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 7 日前向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延长停留期限,或申请办理居留许可。

5.申请居留许可时须准备以下材料(仅供参考):

l 有效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l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l 《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第三联(黄联)原件(JW202表或JW201表);

l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请阅读第2部分);

l 《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体格检查记录》(请阅读第3部分);

l 《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l 《武汉体育学院公函证明》;

l 2寸证件照片一张(护照照片大小,可现场采集);

l 办理居留许可费用(以出入境管理部门规定为准,一般为400~800元)。

6.办理签证、居留许可的部门武汉市出入境管理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市民之家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9:00—17:00


在校生签证/居留许可

7.来华留学生须注意自己的居留许可或签证有效期

如签证或居留许可过期,仍未办理延长手续者,将因非法居留受到中国有关法律的惩罚(罚款或予以拘留处罚),所受的罚款由个人承担。

签证或居留许可有效期期满后还要继续在本校学习的留学生,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与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市民之家)办理延期手续(如临近学期结束,须在学校放假前办理相应手续)。

毕业或结业离校的学生原则上不予办理延长手续。

8.在校生签证与居留许可延期须准备以下材料(仅供参考):

l 有效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l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请阅读第2部分);

l 《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l 《武汉体育学院公函证明》;

l 2寸证件照片(护照照片大小,可现场采集);

l 办理居留许可费用(以出入境管理部门规定为准,一般为400~800元)。

9.签证与居留许可个人信息更新

在校生如护照信息有变化(更换新护照),须在收到新护照10天内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与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市民之家)重新办理居留许可。

10.护照遗失

留学生若遗失护照,应立即向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报到,到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市民之家)办理“护照遗失证明”,并向本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新护照。取得新护照十天内到留学生管理办公室与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市民之家)重新办理居留许可手续。

11.其他

各项签证、证件以及留学生办公室出具的各项证明,不得涂改、损坏。违者会受到学校或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和罚款。

学校不邀请留学生家属来校陪读。